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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调整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缴费层次

时间:2025-05-21 20:14:08 来源:锐评时讯 作者:咨询 阅读:208次

  近来,省人社厅、省财政厅、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《关于调整全省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缴费层次的告诉》,决议从2025年1月1日起,调整黑龙江省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缴费层次规范。

  党的二十大陈述提出,“健全掩盖全民、统筹城乡、公正一致、安全规范、可继续的多层次社会保证系统”“健全根本养老待遇调整机制”。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是根本养老保险系统中基础性、普惠性、兜底性的准则组织 ,在保证城乡晚年居民根本生活、调理收入分配、助力村庄复兴、促进社会调和安稳等方面发挥了活跃作用。

  调整后,全省城乡养老保险缴费层次规范设为每年200元、300元、400元、500元、600元、800元、1000元、1500元、2000元、3000元、4000元、5000元12个层次,优化撤销700元和900元2个层次,增设4000元和5000元2个层次,最高缴费层次由3000元进步到5000元。

  新政策的出台,进一步健全了根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,进步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缴费水平,逐渐缩小了与员工养老保险之间的待遇距离,促进了共同富裕,在有用回应了大众呼声的一起,活跃引导和鼓励广阔城乡居民早参保、高缴费、长缴费,推进待遇水平进步,促进了我省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工作高质量可继续发展。(王志会 记者李播)。

【修改:郝雨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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